高校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同樣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
(一)專利轉讓的手續
1、個人或單位或高校向外國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批準;
2、專利權的轉讓人(高校)要與受讓人(企業)共同簽署一份書面的、符合專利法及有關法律的“轉讓合同”;
3、必須到專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認定、登記手續;
4、應向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提交“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繳納費用。
國家專利管理機關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告后,此項專利轉讓才正式生效。
(二)專利轉讓合同的內容
1、項目名稱;
2、發明創造的名稱和內容;
3、申請日、專利號、申請號和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4、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情況;
5、情報資料清單;
6、付款及支付方式;
7、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8、議的解決的辦法。
綜上所述,高校專利轉讓人要與受讓人共同簽署一份書面的、符合專利法及有關法律的“轉讓合同”。同時委托代理機構 進行辦理相關的轉讓手續,轉讓人必須到專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認定、登記手續;轉讓人應向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提交“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繳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