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本月27日下午在湖北省科技廳召開2017年度湖北省科技獎勵申報評審啟動培訓會,根據《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要求,現將2017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方式和要求
2017年度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采取單位推薦和專家推薦兩種方式。
(一)單位推薦
1.湖北省突出貢獻獎
所在單位聯合兩家企事業單位共同推薦,每單位限提名一人,請注重推薦仍在一線工作的杰出科學技術專家。
2.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中小企業創新獎、科技成果推廣獎
各推薦單位負責本地區、本部門行業、本組織學科、本單位范圍內省科學技術獎的推薦工作,由推薦單位根據分配的指標進行推薦,其中科技成果推廣獎由成果推廣應用的主要單位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門或所屬行業管理部門推薦。
(二)專家推薦
1.湖北省突出貢獻獎
五位同行專家(正高級職稱,其中至少一名院士)聯合推薦1名。
2.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湖北省突出貢獻獎獲獎人3人以上可以共同推薦所熟悉專業領域的項目1項。
3.推薦專家要求
(1)推薦專家每人每年只能推薦1個(名)本人所熟悉專業的項目(人)。
(2)推薦專家不能作為2017年度湖北省科學技術獎推薦項目完成人,并應回避其推薦項目所在獎種評審組的評審工作。
(3)推薦人須獨立撰寫對所推薦項目(人選)的評價意見,如有異議,推薦人有責任協調處理異議。專家推薦項目(人選)推薦號請與我辦聯系取得。
(三)推薦項目(人選)的基本條件
推薦項目(人選)必須符合《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和《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突出貢獻獎
被提名人應從事科學技術研究十年以上,具備高級技術職稱,在所從事的學科或技術領域創新貢獻卓越,曾獲得省部級以上的科技獎勵,對推動我省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其創新成果在鄂創造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2.自然科學獎
主要代表性論文、專著第一署名單位或通訊地址原則上是主要完成人目前所在的工作單位。科技專著不得單獨推薦自然科學獎,可與相關論文一并作為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對涉及與國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項目,應當由國外合作者或機構提供書面證明,說明完成人在該項目研究中的學術貢獻,不能提供書面證明的,不應作為研究成果的主要內容進行推薦。
推薦自然科學獎必須提供與本項目研究內容密切相關的8篇代表性論文專著(應當于2014年6月30日前公開發表),在推薦書中出現的論文他引統計次數,必須來源于上述8篇代表性論文專著,其他論文專著的他引統計不得列入或出現在推薦書中。
3.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科技成果推廣獎
推薦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科技成果推廣獎的成果應已取得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記號(登記要求及程序詳見http://www.hbstd.gov.cn/kjfw/bszn/gr/5367.htm),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在鄂整體實施應用,其中通過產學研合作產生的成果,須提供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作為應用證明。
推薦技術發明獎的成果必須已取得授權發明專利;
科普作品作為社會公益類項目,可以推薦參加科學技術進步獎的評審;
為鼓勵一線工人、農民的科技創新,其完成的創新成果,可以推薦參加科技進步獎的評審;
企業技術創新工程項目應由省內大中型企業(含中央在鄂和省屬重點企業及省內上市企業等)獨家申報;
科技成果推廣獎應重點推薦通過“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方式,面向本地區或行業為多家企業、機構(基地、工程)提供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等,且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項目。
4.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
推薦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的企業應為成長性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企業必須是本細分市場骨干企業,近三年復合增長率達到30%以上,且每年研發經費投入不低于上年度銷售額的5%,并提供技術(委托)開發、轉讓合同或研發立項任務書作為研發投入的證明材料。近三年的技術性收入以企業所在地區的省技術合同登記處出具的證明為依據。
5.省科技獎推薦項目中,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或完成人,不予受理:
(1)存在知識產權糾紛或在完成單位、完成人員等方面有爭議的項目;
(2)涉及實驗動物但未開具實驗動物審查合格證明的項目;
(3)對生態環境造成污染危害或影響社會公共利益(如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的項目;
(4)涉密或涉及國防安全的項目;
(5)曾列入省部級以上科技計劃尚未驗收的項目;
(6)2016年參加評審未獲獎的項目;
(7)2016年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作為2017年度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項目完成人;
(8)同一人在同一年度作為完成人申報多個項目;
(9)非中國公民作為項目完成人;
(注:今年經濟效益核查擬在網絡初評后進行,對核查不合格項目將降級進入復評,請各項目申報者仔細填報。)
(四)推薦前公示
項目(人選)應進行推薦前公示。推薦單位應在本地區、本部門范圍內進行公示。推薦單位(專家)應責成項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內容需按照《2017年度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可在省科技廳網站http://www.hbstd.gov.cn/下載)的要求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推薦。推薦項目公示情況需在網絡推薦截止前上傳到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臺。
湖北省科技獎勵受理公示時,專家推薦項目除項目有關內容外,將同時公布推薦專家的相關信息(姓名、工作單位、職稱、學科專業及推薦意見等)。
二、推薦書填報要求(突出貢獻獎除外)
(一)推薦書填寫要求
《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書》(以下簡稱推薦書)是省科技獎評審的主要依據。推薦材料包括紙質推薦書和電子推薦書,一般情況下評審以電子推薦書為主。推薦單位(推薦人)務必嚴格按照《2017年度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附件2)要求認真填寫,推薦書應當完整、真實、可靠,文字描述要準確客觀。填寫推薦書時,請科學準確選擇填寫推薦書中“項目類別”、“專業評審組”、“學科分類及代碼”等影響項目專業評審的重要內容。
紙質推薦書應將主件和附件裝訂成冊,并提交2套(含蓋有紅章的原件1套,復印件1套),原件中附件部分的專利證書、獲獎證書、生產許可證等可提供復印件,其余一律提供原件。
(二)填報流程
推薦單位憑用戶名和密碼(附件1)登陸“湖北省科技獎勵推薦系統”(電信58.48.110.183/right;教育202.114.204.36/right),可生成每個推薦項目的系統帳號和密碼,按要求進行組織推薦。
推薦項目的填報人登陸系統填寫推薦書主件及上傳附件(必須是原件的掃描圖片)后,導出打印紙質推薦書,連同附件在推薦截止日之前提交給推薦單位(見附件2)。
推薦單位審查并公示后(公示期7天以上),形成公示情況報告,在網上推薦后打印推薦項目匯總表并加蓋公章,連同所推薦項目的紙質推薦書按要求一并提交。
項目完成人本人不能簽名的,應提交紙質書面說明;推薦單位對推薦項目的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應填寫并提交“回避專家申請表”(見附件6),詳細說明提請回避的理由。
三、推薦材料報送要求(突出貢獻獎除外)
請推薦單位(專家)按規定做好2017年度湖北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材料的審核、報送工作。
(一)單位推薦
推薦單位需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報送推薦材料。
推薦單位報送的材料包括:(1)推薦函1份,內容應包括推薦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推薦項目數量和匯總表(附件5);(2)紙質推薦書原件1份,復印件1份,主件、附件應一并裝訂,不要封皮,科普類項目還需附3套科普作品;(3)推薦項目(人選)匯總表一式3份(由系統導出,匯總表為多頁的,每一頁均應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二)專家推薦
推薦專家報送的材料:紙質推薦書原件1份,復印件1份,主件、附件應一并裝訂,不要封皮,由推薦專家直接寄送我辦。
四、推薦時間要求
2017年湖北省科學技術獎網絡推薦截止日期為4月28日,推薦項目書面材料請于2017年5月2日-3日報(寄)送省獎勵辦(以郵戳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說明
(一)突出貢獻獎的推薦由提名單位或提名人填寫《湖北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提名表》(附件3),提名單位蓋章或提名人本人簽名后,7月10日前提交省獎勵辦,省獎勵辦根據提名情況,將通知符合條件的被提名人進行推薦材料的填寫組織工作。
(二)為推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高校院所的推薦指標數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情況掛鉤(推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省內轉化數不少于推薦省獎推薦指標數)。
(三)省科技獎勵推薦工作完成后,請各有關單位(個人)關注湖北省科技廳網站 (www.hbstd.gov.cn),以便隨時了解省科技獎勵評審工作的進展情況。
(四)為體現獎勵工作的客觀公正性和科學性,2017年省科技獎勵評審工作仍采取網上初評和會議復評的方式,其中,復評全部采取異地電話答辯方式進行。
(五)評審結束后,除獲獎成果原件存檔外,其它材料均按保密規定銷毀,故請各申報單位和推薦部門事先做好本單位(部門)推薦材料的歸檔工作。
六、科技獎勵申報啟動培訓會時間地點
會議報道時間:3月27日下午2時至3時
會議召開時間:3月27日下午3時
會 議 地 點:湖北省科技廳辦公樓6樓1號會議室
七、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吳 敏(獎勵業務) 027-87135669
蔣忠琴(獎勵業務) 027-87135669
趙鋆沖(獎勵業務) 027-87133971
王承軍(網絡系統) 13545893291
通訊郵箱:zhaoyc@hbstd.gov.cn
獎勵QQ群:15529655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南苑村52號
收 件 人: 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請注明“推薦材料”)
郵政編碼:430071
紙質材料接收地址:省科技廳辦公樓601辦公室
附件:
1.推薦指標數及系統登錄信息(單獨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