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壓減依申請和公共服務事項辦理時限的通知》,我委對2021年省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審批時限進行了校核壓縮。為指導各地做好申報前期準備工作,現將2021年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安排和有關事項預先通知如下:
一、認定領域和方向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布局產業鏈”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提高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質量、水平,加快推動創新資源向產業鏈、創新鏈和人才鏈高端聚集,我委組織相關專家研究編制了《2021年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領域指南(以下簡稱《領域指南》)》(見附件1),請各市州發改委嚴格按照《領域指南》的方向、范圍組織相關企業進行申報。
二、基本條件和原則
(一)在湖北省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已組建企業技術中心,且正常運行一年以上。
(三)在本行業中具有明顯的規模優勢(須為規模以上企業)、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
(四)有持續穩定的研究開發投入,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500萬元;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50人;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800萬元。
(五)母公司技術中心已是省企業技術中心,其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當年單獨申報省企業技術中心及其分中心不能超過2家。母公司采用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相關數據申報省企業技術中心的,其相關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另行申報。
(六)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內,在海關、納稅等方面未出現違規違法行為,信用狀況良好。
三、認定程序
主要包括申報、資格審查、初評、專家評審、現場考察、公示認定六個程序。其中資格審查、初評、專家評審、現場考察程序由省發改委委托第三方評審機構負責。
(一)申報。滿足上述基本條件的企業自愿進行申報,按照企業歸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發改委組織企業按要求提供省企業技術中心資格審查及證明材料(見附件3),審核后統一推薦。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主要對企業技術中心領域方向、基本條件等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企業,由我委反饋給相關市(州)發改委,由市(州)發改委通知相關企業按要求編制省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見附件4)。
(三)初評。初評主要針對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材料各項數據進行核定、打分。通過初評的企業,由我委反饋相關市(州)發改委,由市(州)發改委通知相關企業按要求編制企業技術中心答辯材料。
(四)專家評審。專家評審以答辯方式進行,主要針對企業行業地位、技術中心基礎研發條件、創新能力、成果轉化、運行和管理機制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選取。
(五)現場考察。現場考察重點核實申報材料與實際是否相符以及實地考察企業技術中心運營管理等情況。
(六)公示認定。根據第三方評審機構出具的認定評審報告和推薦名單,省發改委會同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武漢海關、省稅務局對擬認定企業進行綜合評估、研究,經公示后予以認定。
今年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時限緊、任務重,前期工作量大,請你們接到預通知后,抓緊組織,提前做好申報單位遴選、資格審查及證明材料準備等工作。
附件:1、2021年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領域指南;
2、市州推薦企業技術中心匯總表;
3、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資格審查及證明材料;
4、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及證明材料(請提前熟悉)。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