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科技廳《關于2021年度湖北省新型研發機構備案報名的通知》相關要求,為持續推動我市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經研究決定,現開展市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改建備案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對象
2017年-2019年,通過認定的市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發中心。
二、備案條件
1、申報企業為黃石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規上企業;
2、企業和高校、科研機構具有2年以上合作經歷或者簽訂了長期穩定的合作協議,組織機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
3、研發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高校、科研機構的研發人員不少于20%;
4、有固定的科技人員辦公、研發場所和較完備的科研儀器設備;
5、企業投入的研發經費,在企校聯合創新中心成立后的三年內不少于80萬元。
三、備案程序
1、符合備案條件的企業可自愿申報,填寫備案申請書(見附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一式兩份裝訂成冊,經所在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蓋章推薦后報市科技局。
2、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對照備案條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推薦。
3、市科技局根據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和各縣(市)區的推薦意見,經審核確認后予以備案。
四、申報時間
2021年4月19日至4月28日。
五、有關說明
1、企業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在申請備案過程中存在造假行為的,一經查實,該企業三年內不予重新申請備案。
2、通過備案的市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原市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校企共建研發中心繼續有效。
3、通過備案的市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符合省級條件的,將擇優予以推薦。
六、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楊浩 6211410
市科技局農社科: 鄒雋 6231981
附件:黃石市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備案申報書
黃石市科技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