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科技(創)局,宜昌高新區科創局:
為了落實市政府《關于加強產學研合作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意見》(宜府發〔2015〕27號)精神,進一步推進全市產學研深度融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根據2018年度全市財政預算調整相關文件要求,現啟動2017年度產學研合作補助與獎勵事項申報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2017年度產學研合作補助與獎勵事項的界定、申報程序按宜昌市科技局印發的《宜昌市加強產學研合作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補助與獎勵實施細則》通知(宜科發[2017]40號)執行。
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及時通知屬地企事業單位,受理、初審申請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及申報材料,按時向宜昌市科學技術局推薦。推薦時需提供推薦函及《年度實施產學研合作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補助與獎勵申請匯總表》(見附件二)。
各申報單位申報補助與獎勵事項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報《宜昌市年度實施產學研合作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補助與獎勵申請表》(見附件一);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合作協議(合同)復印件;
(三)依據協議(合同)支付合作經費的相關憑證復印件。如果是以承兌匯票的形式支付的,還需提供合作方出具的相關收據;
(四)合作方開具的收款增值稅發票復印件;
(五)技術合作、技術交易、平臺建設等相關證明材料;
(六)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和環保責任事故承諾書。
以上材料需裝訂成冊,一式六份,均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如果原始合同(協議)有補充協議(附件)的,還需提供補充協議(附件)材料復印件。
二、申報時間
通知之日起至1月1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申報事項。
三、有關說明
為有效落實全市年度財政預算調整方案,我局將年度產學研合作補助與獎勵事項申報的有效時期作了調整,具體為:2017年度,從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從2018年開始,為上年度的11月1日起至下年度10月31日止。具體受理申報時間以通知為準,請各縣市區(高新區)科技局、科創局認真及時地組織轄區企事業單位申報。
四、聯系方式
宜昌市科技局對外合作科 電話:6733637
聯系人:趙國友